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具体规定,部分医保不予报销的费用如下: 1、服务项目类: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2诊疗设备及医有用材料类: 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3、治疗项目类: 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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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的医疗费中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等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一些范围不纳入医疗保险的报销。
对于参加新农合的患者先办理新农合报销后,如果住院费用自付的费用超过起付线的,可以再办理大病保险报销。可以去民政部门进行二次报销,一般在六个月内进行报销。未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得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待遇。可以去民政部门进行二次报销,一般在六个月内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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