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针对结婚三年结婚证在四川办的后来户口也转到湖北因为结婚之前没有怎么相处过我很想离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没有结婚证要求离婚有两种不同的情形,所以解决的途径和方式也会有不同: 1.结婚证丢失后,夫妻有两种方法来协议离婚:一种是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补好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另一种方法是不需要补办结婚证,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2.男女双方从未领取结婚证。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1、先将离婚证或者是生效的离婚判决,拿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民警那里申请变更自己户口中的婚姻状态。 2、将和前夫户口本中的户主的关系变更为非亲属关系。 3、申请单独办理一个有户主和自己的新的户口本。 4、带上新的户口本、身份证去结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