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是离婚的必要条件,也是实质性条件。实践中,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主要情形有: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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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主要从以下方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1、婚姻基础是否牢固。闪婚、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的婚姻基础相对脆弱,经过一段时间恋爱后结婚的婚姻基础相对牢固。 2、婚后感情状况。婚后是否长期分居,是否发生过家暴,是否有一方出轨,如果是,说明感情存在破裂可能。 3、离婚的具体原因。如果离婚的原因是一方有不适合婚姻生活的严重疾病,或者一方有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或者一方被判以严重刑罚等原因,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4、夫妻关系现状。例如是否处于分居状态,如果长期分居,可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但如果曾经分居后已经和好,则不能认定双方感情破裂。 5、有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都会进行调解,确认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愿意和好,如有和好可能,则不会判决离婚。
没有孩子可以离婚。没有孩子离婚就不用处理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会减少一部分纠纷。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协商好财产债务如何分割的可以去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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