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应该去男女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 1、当事人男女双方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符合要求的照片; 2、共同去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书面申请登记结婚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对于成都结婚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这个问题,你可以参考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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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所在地办理。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具体需要咨询当地人民法院为准。
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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