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员工少缴了社保,可否申请劳动仲裁?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因公司不补缴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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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处理员工申请的劳动仲裁,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与劳动者协商和解,签订和解协议,要求劳动者撤回仲裁申请。 2、受理劳动仲裁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向用人单位发放申请书副本,用人单位收到后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3、用人单位收到书面通知后委托代理人按期到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员存在回避的情形,申请回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5、在质证阶段,用人单位掌握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应当按期举证,逾期不举证的承担不利后果。 6、裁决前调解的,与劳动者签订调解协议,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7、对终局裁决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用人单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终局裁决不服的,用人单位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后补缴社保的流程可以带上裁决结果以及工资条或者银行转账流水去社保站要求公司进行补缴,但是属于个人补缴的那部分,个人也得补缴;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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