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针对担保人与贷款银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朋友在银行贷款,当事人正好是担保人,当事人的朋友没有办法还清债务,这个时候法院或者是银行,就会要求当事人来帮助朋友偿还债务;偿还债务,还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也就是债务人没有办法履行的义务,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情节比较轻的话可能就是进行赔偿,情节较重的话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当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担保人则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贷款偿还义务。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