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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拿购房合同公证的。购房合同也是他一人名字。我的买卖合同有效吗?他这是违约行为

2019-03-07 18: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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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久律师

2019-03-07 回复

专业分析:

首先,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购房合同中,定金可以作为一种担保方式由买方向卖方预先支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20%,如果支付定金方违约,将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如果定金接受方违约,应当向支付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都按约履行合同,定金将作为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在本案中,2万元定金如果不超过购房款20%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按约履行合同,2万元定金可以作为购房款折抵。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定金与订金不同,订金不属于法律概念,不像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如果接受方违约不能要求其双倍返还。另外需要提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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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购房合同签的时候是两个人名字,房屋两个人共同购买的,房屋的产权是共有,办理房产证时,共有房产证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跟合同上的名字一致的,在领证的时候再领一个共有权证。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办理房产证是根据购房合同上名字办理,如果购房合同上名字是一人房产证名字肯定是办理成一人名字。如果购房合同上名是两人,就办理两人,决不会给办理一人名字的。房管部门的硬性规定任何人是不能变更的。如果要想更办理房产证的名字,可以先找开发商沟通,将购房合同上名字作修改,将两人名改为一人名字才行。否则只有办理两人名字的。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买卖合同不一定都是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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