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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手续的办理如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房管局收件审阅;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到税局部门交纳税费;房管局审察确认完税,领取过户回执。
买卖二手房手续这样办理: (一)买卖双方签订书面买卖合同; (二)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买卖双方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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