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给孩子以下几个“守则”,尽量防止受到伤害: 凡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碰。 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只要让你感到痛或不舒服,就立刻反抗,即使是老师或其他有权威的人,也要敢于说“不”。 孩子外出,应了解环境,尽量在安全路线行走,避开荒僻和陌生的地方。晚上女孩外出时,应结伴而行,尤其是年幼女孩外出,家长一定要接送。 女孩外出要注意周围动静,不要和陌生人搭腔,如有人盯梢或纠缠,尽快向人多处靠近,必要时要呼叫。 女孩外出,随时与家长联系,未得家长许可,不可在别人家夜宿。 应该避免单独和男子在家里或是宁静、封闭的环境中会面,尤其是到男子家中。 不随便吃喝陌生人给的食品或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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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校学生 校园性侵害使被害学生受到的伤害和影响巨大,除了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外,还面临着辍学、转学、厌学等问题。学校对于教职员工教育和管理的松散,学校安全制度的不健全,是导致校园性侵害案频发的直接原因。 2、留守儿童 大部分留守儿童由于得不到有效监护和全面保护,在受到侵害后又不能及时告诉亲人,因此成为一部分犯罪人性侵害的“目标”。 3、打工妹/仔 那些过早离开校园外出谋求生计的未成年人,同样面临着性侵害的威胁。用人单位提供不安全的住宿环境等因素,容易导致未成年人在打工地受到性侵害,或受操纵成“作案工具”。
当事人孩子体育课上受到伤害的负责主体:一般是由学校负责。如果学校能证明已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如果学校对此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根据法律规定,学校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是其他人造成孩子摔伤的,学校未尽到职责的,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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