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本案中,缓刑尚未宣告执行完毕,发现了宣告之前的盗窃罪,最后青岛法院判处3年6个月。这个情况法院判决时,是加上了2008年的缓刑1年,合并作出的判决。 缓刑适用于:其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不适用缓刑。其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本案中加上2008的缓刑期,超过了三年的有期徒刑,不再适用缓刑。 在考验期满后发现原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的,则不能再撤消缓刑,只能考虑对该漏罪的进行依法处理。本案中,2011年9月16号(清网行动)投案自首,并且取保候审,如果是在缓刑期满后发现的,只按漏罪处理,符合缓刑适用的三个条件,是可以判缓刑的。
针对缓刑期间发现盗窃罪怎么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缓刑期间发现漏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并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依据相关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缓刑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对于缓刑期间发现漏罪的,是需要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拘役缓刑期间发现漏罪,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