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涉外收养公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2023-04-16 20:07:22
推荐答案

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16 回复

专业分析:

收养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收养他人子女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这里所说的涉外收养,是指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居住的公民或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收养中国小孩为养子女的行为。办理涉外收养公证,收养人和送养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并分别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经过公证、认证的材料:收养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收养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送养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送养人、被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送养人的婚姻状况证明;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及被收养人的情况证明;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应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弃婴、弃儿被遗弃和发现的情况证明及查找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情况证明;被收养人是孤儿的,应提交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以及有抚养孤儿义务的其他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办理涉外收养公证,当事人应向被收养人住所地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处申请。必须由收养人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收养人夫妻双方不能同时来中国办理收养公证的,不能来的一方可委托另一方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认证。

展开更多

针对涉外收养公证需提供哪些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跨国收养申请书; 2、出生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5、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7、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8、家庭情况报告。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双方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证明材料; 3。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