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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前夫离婚后,决定把我们共同的房产赠给孩子,但没有过户到孩子的名下,离婚协议已经写清楚

2018-12-04 17: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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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彩红律师

2018-12-04 回复

专业分析:

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双方按协议履行也不会出现问题。会出现问题的是:房产登记的是一方或夫妻双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于希望尽快离婚的目的便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办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手续时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一方反悔,这种情况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能起诉解决。 司法实践中对此的处理的意见: 我国法律对此情况如何裁决没有规定,导致相同的情况可能判决结果会相反。一种观点认为:双方协商一致处分自己的财产,将房产赠与孩子,属于赠与行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方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行为。第二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是解决人身关系的协议,协议约定的关系不只是简单的《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关系,应首先受《婚姻法》的约束,然后再受《合同法》的约束。《婚姻法》规定离婚双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有申请撤销《离婚协议》的权利,但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孩子带有道德义务性质,带有双方对自己的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补偿性质。法院最近几年的判例较倾向于第二种观点。 所以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过户给孩子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最好另行拟定房产赠与合同并进行公证,以防一方反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未成年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行为,但可以接受奖励、赠与、报酬。同时,未成年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房屋,那自然也可以作为房屋的权利人,在不动产权属证书即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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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跟前夫离婚后,决定把我们共同的房产赠给孩子,但没有过户到孩子的名下,离婚协议已经写清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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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的房子应当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产的所有权人依然是前夫,其可以处分房产。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在离婚协议中写房子归孩子,只需要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项下列一条,在该条款上写明将房子赠与孩子的内容即可。夫妻双方也可以重新拟一个赠与协议,将房屋赠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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