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要带什么证件才能办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的,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才能办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愿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认定符合离婚条件的,开始计算三十天冷静期,期限届满,双方即可领取离婚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