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行政诉讼法》撤销判决的形式有哪些

2022-04-28 15:27:05
推荐答案

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28 回复

专业分析:

撤销判决可分为三种具体形式:(1)全部撤销;(2)部分撤销;(3)判决全部或者部分撤销的同时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主要证据是指行政机关赖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该事实存在所必需的证据。主要证据不足即为行政机关在主要事实尚未查清,缺少必需的证据之前,就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对此,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撤销判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行政行为时错误地适用了法律、法规或者法律、法规的条款。主要包括:应当适用此法却适用了彼法;应当适用法律、法规的某一条款而适用了另一条款;适用了无效的法律、法规;应适用特别法却适用了普通法等; (3)违反法律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违法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步骤、方式、方法,时限和顺序等行政程序的要求。只要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不管实体是否正确,都构成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违反法定程序是作出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判决一个独立存在的理由,并不依附于其他任何条件; (4)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超越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实施了其无权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常见的超越职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①法律、法规没有授予行政机关某项职权,而该行政机关擅自行使了此项职权; ②纵向越权,下级行政机关行使了法律、法规授予上级行政机关的职权,也可能是上级行政机关行使了法律、法规授予下级行政机关的职权; ③横向越权,甲部门行使了法律、法规授予乙部门的职权; ④超越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地域范围; ⑤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时间行使权力; (5)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行使本机关职权时背离法律、法规的目的,背离法律的基本原则,滥用了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

展开更多

针对《行政诉讼法》撤销判决的形式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撤销判决可分为三种具体形式: (1)全部撤销; (2)部分撤销; (3)判决全部或者部分撤销的同时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