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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处分财产的范围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

2023-03-21 09: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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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21 回复

专业分析:

遗嘱处分财产的范围 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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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这个要区分一审还是二审。如果是一审,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审理法院提出答辩状。如果是二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件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答辩状应当由被告方进行宣读。法律明确规定,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可以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认可或者反驳,情况特殊的,被告也可以不提出答辩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因此,被告在法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的,在庭审中,应当由被告方进行宣读,被告方应当在法庭上宣读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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