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债务的公证

2022-09-19 19:54:11
推荐答案

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9 回复

专业分析:

你们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作出你所说的这些约定都是可以的,但对债权人不具有约束力,就你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仍应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以你分得的房产来偿还债务,协议即使进行公证也是如此,对于你丈夫借出去的款,除了用于其父母支出的以外,其他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权,可以进行分割,也可以由丈夫来享有全部债权,由他付给你一半金钱。

展开更多

针对离婚债务的公证,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夫妻公证债务归一方是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婚内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约定债务承担人的,对外无约束力,债权人仍可要求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以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偿还相应债务。夫妻双方约定债务承担人的,离婚时可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 而且公证处对公证申请要求是完全合法的,且要带齐法律及公证处认为应该带齐的材料。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公务卡债务的,是这样处理的: 1、在离婚时,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用个人财产偿还的,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2、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双方应当达成协议,约定由谁偿还剩余的债务或者双方各自偿还的数额。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