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针对房租租赁合同备案手续如何办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二、携带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三、缴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
对于融资租赁合同的起租的认定为,承租人将租赁设备列入财务融资租人固定资产账簿,并在租赁设备上粘贴租赁资产标签,或喷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标志;起租日是出租人为承租人支付的全部费用可以确定或者基本确定的时日,一般为承租人实际接收租赁物件的日期。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