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以下称借款人)发放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不动产.1。《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4、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禁止抵押,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5依法被查封的不动产、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不动产、海域所有权:1土地所有权;4所有权。但试点范围地区现在可以依法办理宅基地抵押贷款;3学校,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3不得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范围对于法律禁止抵押的下列财产、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2耕地;6法律、幼儿园、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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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从而对此宅基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l程序,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部分内容如下: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第四条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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