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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离婚时怎样分割房产

2023-03-05 17: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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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5 回复

专业分析:

(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婚前或者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财产没有进行约定,应该按照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因此这两套房产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在对这两套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分割。可以一人一套,由拥有价值较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两人都想要价值较大的房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进行竞价,房产归出价高的一方。另一方可以得到相应的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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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 夫妻一方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所有。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支付首付付款后按揭贷款,产权证登记在一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婚前财产。但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另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全部返还;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返还其中的一半。 3、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有债务的应当返还。 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购房时也有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屋为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财产,剩余末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4、有证据证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基于双方协商,并为共同所有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行分割,不宜各半分割。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婚前购房,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房产所有权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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