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办理了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即可申报;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只是不能向社会保险部门工伤保险基金申报理赔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部自行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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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买工伤保险理赔的方法: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通过审核认定之后,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人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来赔付给工人;如果单位补缴工伤保险并缴纳了滞纳金,则新产生的费用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向工人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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