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期限如下: 1、约定期限:当事人可以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法定期限:未有约定的适用如下期限: (1)、预售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 (2)、现售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如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在上述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实际损失可以确定的,据实计算; 2、无约定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按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逾期超过一年,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所以,当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业主完全可以凭借法律武器请求立即办理房产证,并赔偿损失。提醒:切记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从开发商逾期办理之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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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期限: 1、约定期限:当事人可以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法定期限:未有约定的适用如下期限: (1)预售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 (2)现售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3个工作日。 1、房屋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2、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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