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含义:在法定继承的前提下,在被继承人亡故后继承开始时,先由该特定对象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是遗嘱继承,则不一定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继承,可能是其他法定继承人(第二顺位)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国家或集体。延伸: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分得的份额一般均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