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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费是应先给原告还是应该先交

2022-03-18 16: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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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8 回复

专业分析:

不尽合理,然而司法实践中都是这样操作的,只是法院内部指导意见,我们成都市这里也是这样的,我也刚刚遇到同样的问题,并且我也咨询了在法院的同学,遇到这样情况一般都要求原告预交,然后由败诉方承担。你要说法律依据,还真没有法律依据。按道理法院追加的应由法院承担,但法院不可能因为原被告双方的事情花财政的钱,也不可能让被告来叫第三人的公告费,因为被告是被动的,追加第三人也不能让第三人主动来缴纳公告费,所以,司法实践中都是原告垫付预交,最终判决由谁承担。希望你能够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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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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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传票都是同时给原告和被告。传票送达的先后顺序对其原告和被告没有影响。传票的送达方式有很多种,比如直接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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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原告先收到,还是被告先收到,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是否需要第二次开庭审理,取决于案件实际情况,但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可以二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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