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离婚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是不能代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尊重其权利,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针对结婚有15年了,都是吵吵闹闹一直都在闹离婚。我已经起诉过两次离婚,请问这婚能离得掉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楼上吵闹物业应该管。物业是有职任义务协调处理这种事的,物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公共区域的服务管理,这主要包括卫生、保安、秩序的管理。上述行为属于违反业主公约,扰乱生活秩序行为,所以物业必须要出面协调处理。租客在走廊灯公共区域吵架,物业有义务管。因为物业合同规定,物业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的秩序。
如果父母间还有感情的,保持一定的中立,能劝和不劝离。如果父母感情已经破裂的,只能接受离婚这一事实了,可以考虑跟着父母哪一方生活更好,年龄已满八周岁的,本人可自主选择跟随哪一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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