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对未向法院起诉,已发生法律效力而且确实有错误的仲裁书,可通过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对纠正后的仲裁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是否有向人民法院起诉权利问题,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否有申诉权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216号)规定,这要分两种情况: (1)“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或具体裁决意见等予以纠正并重新作出新的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书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lt; lstyle="list-style-type:disc;" (2)“对仲裁裁决书中的笔误,在制作该裁决书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补正后,若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仅就此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针对劳动仲裁裁决一直不服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结果的,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单位逾期不起诉的,则需要按照裁决书中的规定来履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