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针对离婚的法院审理期限怎么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法院审理期限的规定是: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有规定。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