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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7天后可以做刑事赔偿吗?

2022-11-27 20: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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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27 回复

专业分析: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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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刑事拘留37天内(包括37天),人民检察院会作出批捕或不准批捕的决定,对于不批捕但需要继续侦查的,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刑事拘留最多不能超过37日。一般情况是三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日之四日,即一共七日,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加上检察院审查逮捕的审查期限七日,最长一共三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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