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针对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监护人有哪些种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通常是父母。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及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来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未年人财产的法律规定有,下列财产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 1.获得的奖金,如因学习成绩优异而获得的奖学金,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政府奖金等; 2.接受赠与而得的财产; 3.通过遗嘱继承而获得的财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