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什么情况下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保释金在我国被称作保证金,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以下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可以不退还: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七)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八)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九)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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