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2、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归当事人自己所有,对方不得要求分割。
针对民法总则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离婚时应当确定好夫妻共同财产再进行财产的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有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