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您所述情况,如是订婚给付女方的彩礼钱,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分手的,女方应予返还。2、双方如协商不成的,您可以起诉要求女方返还,法院查明事实后认定属于彩礼,会判决返还的。3、彩礼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 三、风险提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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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钱法律的规定如下: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明确为缔结婚姻关系的赠与,应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 对于双方没有结婚的,应当返还彩礼。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女方提出离婚彩礼不一定需要退, 有权提出彩礼退还的情形具体如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中对彩礼进行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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