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①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②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③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④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
针对遗嘱需要有什么条件才有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我国立遗嘱人有效的遗嘱必须满足的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自书遗嘱,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然后签字,写明日期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之前已经订立公证遗嘱的,自书遗嘱改变公证遗嘱内容的,应当在书写遗嘱后,再办理公证遗嘱,才能改变原公证遗嘱。 新遗嘱未办理公证的,与原遗嘱有冲突的部分,仍按原遗嘱执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