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协助组织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分:组织卖淫罪的实行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协助组织卖淫不是组织卖淫的实行行为,只是为组织卖淫创造便利条件。
组织卖淫罪客观表现为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而协助组织卖淫罪客观表现为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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