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有以下行为房东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所以一下几点一定要注意: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7)未经房东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针对房客有哪些行为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租赁合同任意解除权的行使应当具备的要求如下: 1、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 2、符合法律规定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等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3、在约定的时间或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承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无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