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故意造成伪造现场、毁灭现场、毁灭证据的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在故意破坏和伪造现场的,承当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全责加一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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