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是担保的一种形式,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如果只是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未过户,又能优先保证抵押权,这种签约行为未必会侵犯抵押权人的利益。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的合同效力和操作,实际上并不是一律认定无效的。 二、相关法律条文 1、优先保护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针对当时是熟人介绍所以暂时没有签订购房合同,我不知道这以后有什么变故,请问这样的我打官司能赢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般情况下,没签合同官司是否能赢,由具体的案情来决定。起诉方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先搜集一些可以证明劳动者和该用人单位存在着劳动关系。例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其中一个作为证据。劳动者最好可以提交公司帮忙购买的保险作为证据,充足的证据可以提高官司的胜率。
不能退。买房已付首付款,即认定为预定了合同,再退款属于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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