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时赠与的财产可以分割给另一方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除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外,应归夫妻共同所有。房屋赠与行为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因房屋更名到一方名下而取得该房屋百分之百的产权。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时,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内赠与的,只要二人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那么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二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赠与给另一方的,且已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那么房产就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受赠人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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