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二)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四)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计生条例规定的奖励。
针对独生子女对于生育的一方有什么优惠政策,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国家对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如下:独生子女父母补贴。当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达到退休年龄后,就能凭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个月可以领取这笔补贴;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补助。在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即可到当地的相关部门去领取一次性补助;独生子女教育补贴。该类补贴又分为现金补贴和加分补贴;独生子女意外伤亡补贴;独生子女养老补贴。
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对于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3、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4、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