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征缴范围是怎样的,一、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三、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四、工伤保险费的征缴范围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包括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及其职工。五、生育保险费的征缴范围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包括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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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29日在法律法规中设立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条款,从2002年9月1日起,国家正式开始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如果无法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应自收到征收通知书30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提交分期缴纳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实有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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