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社会保险费用是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保局责令其限期补缴。用人单位补交的,只需要补交其应当负担的部分,个人负担部分,由劳动者负责补交。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另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具体可向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针对社会保险中补交的部分需要哪些费用,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月工资×个人应承担的缴费比例。 以月工资3400为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即个人需要缴费272元。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即个人需要缴费34元。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即个人需要缴费68元。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即月工资3400元,合共需要缴社保费用:272+34+68=374元。 注:如果3400低于社保缴费基数,还需要以社保缴费基数为准,如该市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是 3500,就必须以3500计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