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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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驾车逃逸的情况下交强险公司仍然会理赔,但是商业险的话通常就不会履行理赔义务了。因为根据交强险的免责范围来看,规定的是醉酒驾驶人没有驾驶证或者当事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这些情形交强险不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1、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对于商业险部分,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交通肇事逃逸的影响只及于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只应对逃逸行为扩大损害的部分负责。
交通事故保险的赔偿。如下:1、若保险属于交强险,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为责任限额,超出责任限额部分由第三者险或者责任人承担;2、若保险为全险,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垫付赔偿后,可以向保险所属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根据申请材料确定是否符合赔偿条件后,作出相关决定;3、若属于第三者险,则作为交强险的补充赔偿方式,补充交强险无法赔偿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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