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该如何避免掉进“一房二卖”的陷阱呢? 买房前: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 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4、及时向律师咨询购房注意事项。 5、尽量到售楼处购买房子,不要贪图便宜买低价房。 买房时: 1、交购房款和网签要同步进行。签订的购房合同必须选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目前的房屋买卖交易设置,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 2、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正式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之间还有一段时间。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卖房者有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将房屋以较高价格转让给第三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对卖房者一房二卖的行为加以防范。 3、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这样可以避免卖房者一房二卖,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 4、房屋交付时,购房者要向开发企业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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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有效方式就是要进行网签,当事人之间签订购房合同后是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后,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当买受人和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买受人就可以到登记机关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办理后,开发商即使再把这套房子卖给他人,也不会发生物权效力。由于买受人已在登记机关做了预告登记,其他买房人通过登记机关也可以查询到该套房屋的出卖情况,知道自己不可能得到房屋的所有权,自然也就不会买了。 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所以买受人在能够办理不动产登记后要及时办理,以免预告登记失效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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