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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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已经失效,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于婚姻做出了相关规定。关于的婚姻的新规定为: 1、增设了离婚冷静期。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的,可以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但会存在三十天的冷静期。若在冷静期内双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若冷静期满后三十天内双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2、变更了无效婚姻的内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情形不再属于法定的无效婚姻。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未告知对方的,对方可以申请撤销双方的婚姻。 3、其他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规定是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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