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婚前买房加了女方的名字离婚房产能分得到吗

2023-06-03 21:41:15
推荐答案

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3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展开更多

针对婚前买房加了女方的名字离婚房产能分得到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姻购买的房屋,在房屋产权证书上加上对方名字的,应视为当事人以共有的意思向对方进行部分赠与,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如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以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有由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如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将房屋判归该方所有,但是需要向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双方均不主张的,法院经双方同意后,可将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就价款进行分割。

潘炯律师

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

婚前买房,当然能够加上女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男方同意在此套房产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这时候就可以视为将此套房产的一部分所有权赠与给女方。换句话说,此时这套房产就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