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一定要去结婚登记处办理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不是一定需要到结婚登记地才能办理。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离婚登记的地方是两位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任意一地办理离婚手续都是合法的。
办理离婚手续不是必须在领取结婚证的登记地办理。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只需要携带好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