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公证机关一般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以下情况: 1.买卖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2.房屋产权状况; 3.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确。 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证机关除去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之外,主要对合同的下述内容进行审核: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中买卖房屋的坐落位置、数量、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它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 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对审查内容审核之后,将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填写审批表,正式办理合同公证手续。
针对房屋买卖双方申请公证需要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申请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提交以下材料: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委托事项的所有权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公证处要求的其他材料。
房产公证需要准备身份证明和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以及双方拟好的房产公证协议书。公证双方要亲自到房产公证处填写相关信息和申请表格,公证人核对相关信息受理后,需查问当事人是否因受到胁迫签署。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