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符合法定的收养条件,是可以收养的具体的可以去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
针对如何办理领养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申请: (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经过公证。 2、审查: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3、登记: (1)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当事人要办理领养孩子手续,应当去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当事人应当向民政部门递交申请表,并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领养登记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当事人办理登记后,领养关系立即成立,当事人和被送养人形成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