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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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要申请公租房,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满足: (1)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三个“可选条件”必须满足其一: (1)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材料:申请成都中心城区公租房所需材料 1.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 2.新就业职工还应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外来务工人员还应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单位组织申请的,还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职工授权委托书、法人委托书原件等。
成都公租房申请: 1、申请人在成都有户籍或外来人员在成都有居住证; 2、申请人在成都无住所并且租住的房屋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的收入和经济来源符合申请的标准; 4、申请人外来务工人员的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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