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怎么补办 【所需材料】 单位应提供: 1、重新补签的劳动合同书; 2、终止、解除合同文件。 【办理程序】 1、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向所在市或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 2、申请单位依据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建立档案目标,负责组织收集补办人认定应提供的有关凭证、证明材料,并提供申请补办认定档案职工的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籍底案和个人补建档案的履历自述材料。 3、申请单位携同职工本人到所在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补办认定材料。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补办认定材料进行初审。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初审后认为提供材料不充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由申请单位继续收集补充材料。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初审合格的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7、申报单位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在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8、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补办认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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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企业补办,补办之后可以办理退休,不补的,由企业承担责任,到社保局办理。 没有档案肯定是没办法办理退休的,只能想办法补档案,一般补档案的流程如下,可以参考一下: 首先,要有个人首次参加工作的招工手续,这个资料可以到市、区档案馆查找本人的劳动调配书或就业证明存根。 其次,如果工作期间调转过单位,要有每次调转单位的调转手续;无单位调转手续必须出具调转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或调转后第一个月的工资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如果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必须注明原因,比如辞职、除名、判刑、自动离职或其他原因。 第四,要出具本人在最后一个单位工作期间(解除或终止合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 最后,如果原工作单位现已破产或被兼并,需出具破产兼并的相关批文或到原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属工商局查询单位注销时间并出具证明。 如果能提供以上资料,职工可以到市档案局办理查询补办相关手续。
企业破产后企业人事档案一般是托管在“劳动人事托管中心”,可以先去市(区)人事托管中心看看。如果没有,可在破产企业档案已经移交档案局的情况下,去市(区)档案局查询。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调档通知》调出人员要求转递档案,必须经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催回,以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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