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针对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以及证明材料,具体包含以下内容:1、本人无配偶的以及与结婚的另一方没有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